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根據(jù)工作安排,2023年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定于2023年5月20日舉行。為做好資格認定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以上學歷; 4.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 1. 因違反考試紀律、擾亂考試秩序等原因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2年的; 2. 因違反《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規(guī)定,被認定為文化市場嚴重失信主體的。 二、報名程序 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形式,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交費和下載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27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jiān)管與服務平臺(ccm.mct.gov.cn)的考試報名入口提交報名信息??忌毎凑湛荚囈蠛推脚_提示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等。上傳信息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報名平臺。 考生上傳的信息資料將用于制作準考證、考試入場核驗及考試合格后制作資格證書等,請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考生報名信息提交后,不予變更。因個人信息填寫錯誤造成的無法考試、證書信息錯誤等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交費 考生可在報名信息提交后登錄考試報名平臺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17:00??荚囐M用共計130元/人(每科目費用標準65元/人,不接受單獨科目考試及交費)。報名人員完成交費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且報名費不予退還。 (三)下載準考證 2023年5月15日9:00起,考生可登錄考試報名平臺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放棄此次考試資格,不能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計算機考試。考試科目包括:科目一《思想政治與法律基礎》、科目二《演出市場政策與經紀實務》。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60分鐘,兩個科目共120分鐘。在120分鐘的考試時間內兩個科目連續(xù)進行,科目間隙不休息。2023年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大綱將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mct.gov.cn)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四、考試時間 2023年5月20日10:00—12:00 (科目一:10:00—11:00) (科目二:11:00—12:00) 五、考點設置 2023年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在全國各地省會城市及部分其他城市開設考點??忌稍趫竺麜r自行選擇,報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最終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鐓^(qū)域報考的考生請注意及時關注報考城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忌坏迷诙嗟刂貜蛨竺?/p> 六、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完成兩個科目考試并提交試卷后,系統(tǒng)將自動顯示考試成績。文化和旅游部將根據(jù)考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考試結果以兩個科目的單科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 2023年6月19日9:00起,考生可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詢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 七、證書核發(fā) 考試合格的考生應及時關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jiān)管與服務平臺關于證書核發(fā)的公告,并及時申領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 八、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考試當日,考生應當按照考場所在地各項防疫要求,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中國香港、澳門地區(qū)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應使用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報名。中國臺灣地區(qū)居民報名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考試,應使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報名。 2.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內地(大陸)考生相同。 (三)報考提示 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由文化和旅游部統(tǒng)一組織,無指定教材,不組織培訓,未授權任何單位開展報名、培訓等與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相關的業(yè)務。 九、有關工作要求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加強考試管理、落實考務責任、嚴肅考試紀律,確保2023年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順利舉行。 (一)加強考試管理。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嚴格落實考試管理辦法,規(guī)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維護好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二)落實考務責任。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考務責任。確定負責部門和專門工作負責人,負責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溝通聯(lián)絡工作;派員開展巡考工作,對突發(fā)事件及時處理并上報。 (三)嚴肅考風考紀。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發(fā)生,對考試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及時依法處理。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3年1月6日